第1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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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长生?长生?苍天呐,大地啊,这是哪位神仙姐姐对我如此厚爱地呀……”

一座破旧的山神庙口。

一少年斜倚着业已腐朽的门框箕坐着,双手手指因为激动都抓进了身边的尘土里。

少年抑制不住心中的欣喜和激动。

长生呢

这谁敢想?

……

原来的那个世界里,始皇帝老秦,多牛的人啊,为了求不老药,也不可得。

不但没有成功,还被一个姓徐的神棍给骗了。

神棍说是去海外仙山帮他寻不老药,带着一帮童男童女,结果跑到海外小岛上建国去了。最气的是若干年后那帮数典忘祖的东西,还带着兵马,差点没把祖宗的基业给毁了。

始皇帝都没有干成的事,他周小强,做到了。

“不对,还有癞皮你也做到了。”

少年心里思忖着,畅快着,忍不住的贱笑荡漾在那张黑不溜秋的脸上,自说自话的同时转头看向了旁边。

一只秃狗此时就坐在他身边。

丑狗张着嘴巴,盯着少年。

“哈,哈,哈”地吐着气,哈喇子顺着嘴角牵着丝地往下流……

少年很普通,头发稀稀拉拉,卷卷曲曲,说没有吧,那是对他顶上那几根卷曲倔强毛发的侮辱;说有吧,那又是对头发的不尊重。

身上的衣服?

被雷劈了能活着就是祖坟咕咕冒青烟,还要什么衣服呢?

亏得山神庙地处山头,荒僻寂静,没有人来往,要不***不离十要被人当暴露狂严肃处理。

从昨天晚上穿越到此地,已经整整过去四个多时辰了。

“那一雷劈的,真的吓人啊,癞皮,是不是?......”

“汪,汪。”

癞皮看自己的主人终于说话了,赶忙附和了几句。

“嗯?癞皮,什么情况?我居然听得懂你的意思?”

......

说起来真的很悲催。

少年名叫周小强。

穿越之前是一个偏僻小镇上给卖狗的老板开三轮车运送菜狗的苦力。

癞皮也不知是谁卖给狗老板的,原本是要和其他狗子一起被送到一家店子里涮锅子的,只因太丑活了下来。

毫不谦虚地说,癞皮是周小强十年拉狗人生中见过最大的公狗。

哪里都大!

当然,也是最丑的。

作为一个底层人,一个合格的三轮车夫,他周小强一般不会说别人丑,矮,不好看等等词语,因为自己也就那样,说别人就像是骂自己一样。

更何况是一条狗呢?

除非是实在忍不住。

浑身杂毛,屎黄色的,淡黄色的,还有那种说不清楚的难看的黄色。

还有黑色的,棕色的……

简直就是一个颜料桶洗刷刷之后泼在了一大坨屎上一样。

杂毛就算了,还斑秃。

脑袋中间往鼻子方向走,露出难看的小孩脚丫子形状那么大一块猩红色的皮肤。

***上也是两块猩红的秃斑,不过还好,两边***都秃了巴掌大一块。

看着还怪对称的。

癞皮之所以能活下来,是因为那家饭店老板非说它有传染病,还说做生意要有良心,都病成那样了还拉来卖给客人吃?

缺德吗不是。

然后周小强只好又蹬着三轮车把癞皮拉回到了狗老板那里。

还别说,狗老板虽然吝啬又暴躁,对他周小强还是不错的。

管吃管住管三轮车,一个月还给两千块薪水。

谁让周小强他爹娘走得早呢?

小学陆陆续续地读了几年,算是读了,没有毕业的那种。

“我想大抵是小时候没有得吃。一米六多的身高,百十斤的体重,瘦瘦矮矮,还好长得标致。”

每天洗脸的时候,看着镜子里的自己,周小强总是那样对自己说。

准确地说,是只要洗脸的时候,每天洗脸有点不实在了。

二十六年来,孤家寡人一个,谁会没事每天洗脸呢?浪费水吗那不是。

浪费的事情周小强会偶尔做,不多。

狗老板平时家里吃不完的碎骨头牛杂碎,吃不完的水果什么的,也都会时不时地给周小强一些。

依着狗老板的指示,周小强拉着癞皮先后又尝试着往别的几家馆子里送了几次,没有意外的,都被拒收了。

狗老板原本想着是直接杀了做成冻肉的,但是看着癞皮的样子,心狠手辣的狗老板也怕真有个什么大病,吃出问题来。

最后狗老板将癞皮直接送给了周小强,让他自己看着处理。

周小强是不吃狗肉的。

属狗的吗,总要有些敬畏。

他第一时间就准备把它遗弃。

不对,是放生!

遗弃是恶人才做的事,伤天理的,放生就不一样了,那是积德行善!

虽然做的是同一件事,换个角度那就很高大上了。

隐隐记得,看过的经典名著《故事会》还是什么《意林》什么的里面就有那么一碗鸡汤:

一位小和尚问师傅说:“师傅,我可以在念经的时候抽烟吗?”

师傅义正辞严地拒绝了,并责骂了小和尚。

另一位小和尚听闻如此,便开口道:“师傅,我可以在抽烟的时候念经吗?”

师傅回答是:“当然可以。”

顺带还表扬了小和尚有慧根。

有个麻花锤子的慧根。

一个和尚,老想着抽烟,口腹之欲未尽,这谈何六根清净吗?

还有就是同样念经抽烟,不同的顺序却是截然不同的结果。

什么狗屁道理?简直扯淡。

癞皮不仅丑,还赖。

周小强为什么给它取名叫癞皮,不叫杂毛,不叫旺财呢?

不叫杂毛是因为这不是它的最大特点。

不叫旺财是因为怕乱起名被雷劈。

尽管周小强最后还是被雷劈了。

癞皮的最大特点是它赖。

也是从那时开始,周小强知道狗皮膏药怎么来的了。

那是真的想扔都扔不掉啊!

它彻底赖上周小强了。

不论扔多远,它都能回到周小强的破房子里。

一次两次,事不过三。

周小强总是对自己说。

在放生癞皮的前三次里,一次比一次远。

第三次,三轮车都回不来了,找个人家充电还被收了十块钱。

结果,呵呵。

不怕人笑话。

周小强回到家的时候,打开门吓自己一跳。

癞皮居然比自己先到家。

什么道理吗。

第四次。

坐着老板的顺风皮卡,吹着沙土,顶着烈日,准备把它放生到隔壁城市的荒郊野外。周小强坐在车斗里,看着奇丑无比的癞皮,终于是长舒了一口气

流放五百里。

五百里,那是一个足以望月思乡的距离了。

五百里,此去山高水又长,西风萧瑟秋叶黄

……

这次应该稳了。

周小强心里思虑着,有淡淡的欢快。

自己吃饭都要小心翼翼,还带着你?

你一顿吃的比我一天还多,简直岂有此理。

留你不得。

不挑食也不行的。

坦白地说,杀心,周小强是动过的,而且是二的倍数次。

第三天和老板一起回来后,周小强拎着老板给的五个大肉包子,吹着口哨把家还。

欢快的口哨声是伴随着推门声戛然而止的。

同时响起的还有周小强歇斯底里的一句:“***你大爷啊……”

认命了。

从此周小强认命了。

从心里认可了癞皮!

“那么远你是怎么认识路的,你还真是怪聪明的勒,换作是我一个人,都好慌张啊……”

这是真心话。

换作他周小强,一个人到那么远的地方,回是肯定回得来的。

问路吗,走一路,问一路,只要不被拐卖,家还是回得来的。

可是如果和癞皮一样是一条狗,依他周小强的智慧,不能说话,不认字,那他就是隔壁城市里流浪狗大军中的一员,还是坠在队伍尾巴里的那种。

话说自那天起,周小强从心里有点佩服癞皮了。

一人一狗,就那样安安静静地生活了一段时间。

大约是半年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