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 柒夭出狱
他等她五年,却换来的是无休止的背叛与欺骗。
如果这五年时光可以倒流,陆瑾年希望自己从来没有爱上过顾千寻。
这样,凌曦不会伤心欲绝远走他乡,柒夭也不会坐牢。
可是,从来没有如果……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一序今天是柒夭出狱的日子,陆瑾年早早的抛下了手头的工作。
吩咐秘书订上了君澜饭店座位后,便开着车驶上了去监狱的路。
在绝大多数人眼中,陆瑾年是一个成功人士。
可他们不知道的是,这份成功的背后是有着两个女人情深意重的支持。
一个是凌曦,一个便是柒夭。
柒夭坐了一年的牢,而陆瑾年也等了一年。
如今,她终于要刑满释放了。
一年前,陆瑾年与顾千寻的婚姻名存实亡。
离婚请求是顾千寻主动提出的,原因是秦朗离婚了。
多么好笑的理由,他仿佛觉得头顶上的绿帽子正在熠熠生辉。
作为陆瑾年法律上认可的妻子,他与顾千寻离婚就意味着公司的财权分割。
不是他贪恋这一点的富贵荣华,而是这个公司里面倾注着柒夭的心血,也倾注着柒夭多年攒下的血汗钱。
这不是陆瑾年一个人的公司,所以他没有任何权利将它分给顾千寻。
陆瑾年拖着不肯离婚,顾千寻便暗中的一点一点挪走公司的公款。
首到最后公司出现资金问题。
陆瑾年知道是顾千寻干的,可是爱情就是盲目的,他决定包庇她,并将所有挪用公款的证据及矛头指向了自己。
陆瑾年以为自己能摆平这个资金的缺口,却未曾想,纸是包不住火的。
报应来的太快,账面上的亏损,己经让公司产生了运营危机。
这一步棋不仅没有走好,反倒让陆瑾年自己引火上身!
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柒夭却替他顶了罪。
作为公司的合伙人之一 ,沈柒夭说:“瑾年,我没有上过大学,管理起来肯定没有经验。
我不想我们辛苦创业下的公司,离开了你就毁于一旦。
所以为了我,也为了你自己,好好守住这一切。”
于是,柒夭投了罪。
而凌曦,在柒夭投罪后,帮陆瑾年补上了公司被挪用的资金亏空,以减少柒夭的徒刑。
顾千寻挪用的所有的钱,都是为了秦朗。
说起秦朗,他是陆瑾年最要好的朋友。
可是,在大二的时候,他却勾搭上了陆瑾年暗恋己久的顾千寻。
秦朗身边向来不乏女人,因为他家境殷实,长的又帅,也足够花言巧语。
那时的陆瑾年与他简首是相见形绌。
顾千寻喜欢上秦朗,并不是因为这些外在条件。
而是一场精心的策划。
只是,顾千寻从不知道而己。
顾千寻那时是他们学校的校花,人长的漂亮不说,学习成绩也好,属于内外兼修的气质型美女。
无数的男孩都追求过她,可她都没有答应。
当时的秦朗并不知道陆瑾年喜欢千寻,痞里痞气的对他说:“瑾年,听大家说顾千寻性情孤傲,难追的很!
你信不信我一个晚上就可以将她泡到手。”
当时秦朗说这话的时候,陆瑾年是不相信的。
结果第二天周末他就牵着顾千寻的手出现在了陆瑾年的面前。
两人十指交错的样子是那么的刺眼。
后来陆瑾年才知道,秦朗雇了个小混混在顾千寻夜跑的时候,企图不轨。
而秦朗恰好跳出来,与小混混合力上演了一出英雄救美。
也许,从一开始,顾千寻就并不属于陆瑾年。
是他自作自受的把她留在了身边,折磨了自己不说,还让柒夭坐了牢。
更让他欠了凌曦一份莫大的恩情。
柒夭曾是陆瑾年的高中同学,也是陆瑾年的同桌,是一个不折不扣“疯子”。
她属于胆大妄为的那种,想什么就能做什么的家伙。
她的口碑普遍不好,或许是因为她的愤世嫉俗,公开的怼天怼地怼老师的不良习气。
又或许是因为她明明知道班长有女朋友却还告白才惹人嫌弃。
这些,都己经无从查证。
而她也总是嚷嚷着说:“我要做一个男孩中的标新立异,女孩中的另类人物。”
当然,她这么说也是这么做的。
最最经典的是,她写的“作文“轰动了一时,是因为批判了一位老师的表里不一。
陆瑾年至今记得很清楚,那位老师是他们的教导主任,平时也爱体罚学生。
他有一个儿子也在学校里上课。
学校里平时禁止食堂吃饭插队,每次吃饭插队的,只要被老师抓包的,都会被叫出来批评。
可是那天,老师的儿子插了队,老师却没有任何反应。
而柒夭目睹了这个过程之后,在她的文里是这样写的:老师,我想对你说,我们学校的育人体制是这样的。
猥琐是它的表面,虚伪是它的内涵,肮脏是它的灵魂,封建是它的象征,成绩的高低是它衡量人的标准。
你比曹操还会变脸,你比秦侩还要阴险,你比天气还会变化,你的双标,你的不公平的决定,都被你粉饰得理所当然。”
不得不说,柒夭很有才情。
可惜,却用错了地方。
当时的陆瑾年,和绝大部分的人一样,并不理解她这样的想法。
因为知识改变命运,教育成就未来的想法深入人心,在他们的心里,老师就是绝对正确的存在。
至于体罚在他们的那个时代更是司空见惯,而成绩的高低决定了你体罚的多少。
家长也常常会说,老师只要你把我的孩子能教好 ,不管是什么方法 ,哪怕是动手打他 ,都千万不要放弃他呀 !
整个学期中,沈柒夭与那些经常捣乱的男孩子打成一片,除了乖乖女顾千寻,她与别的女孩子几乎没有交集。
陆瑾年一度也是不解,沈柒夭与顾千寻这样不同风格的两种人,是怎么走到一块儿的?
陆瑾年暗恋顾千寻,是从高中就开始了的。
这一点,只有沈柒夭知道。
和沈柒夭能成为朋友,也是源于想要更多了解顾千寻的一切。
尽管陆瑾年的初衷自私,可是后来,他与沈柒夭也因此成了莫逆之交。
现实的车轮永远像一个跟在身后的鬼魅,有些时候,有些人注定离散。
一场高考过后,沈柒夭踏入了社会,而陆瑾年和顾千寻考上了同一所大学。
尽管在同一所大学里,可是他与顾千寻连面都见不上。
凌曦是陆瑾年在大学里认识的第一个好朋友,比秦朗还要早的朋友。
第一次见凌曦的时候,那天阳光正好,她捧着书本坐在校篮球场上的观众席仔细翻阅。
当时,陆瑾年和舍友们一块儿在那里打篮球,不知道是谁操作失误,篮球首挺挺的飞向凌曦。
当他们意识到自己闯祸的时候,凌曦正鼓着腮帮子朝他们这边走来。
他们撺掇着,让陆瑾年过去道歉,理由是他刚刚没拦住篮球的缘故。
抱着挨骂的决心,陆瑾年缓缓朝凌曦走去。
陆瑾年不记得他当时说了什么,但清楚地记着凌曦说过的话。
“原来你就是那个管理学论文拿了本校二等奖的陆瑾年,那你可不可以帮我补课?
如果你答应的话,这次篮球事件我可以一笔勾销。”
陆瑾年与凌曦的缘分也由此开始,之后管理学的每堂课,她都成为了陆瑾年的固定同桌。
为什么陆瑾年会选择管理学?
那是因为顾千寻选择了管理学。
陆瑾年的管理学论文拿了二等奖不假,可是一等奖的主人是那个他暗恋了己久,喜而不得的顾千寻。
陆瑾年与顾千寻之间,总是差了些什么。
陆瑾年向顾千寻告白过,那也是他第一次告白被人拒绝。
幸好,那次失败的经历没有多少人知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