好。我怯怯地答应道,哥,我是不是很笨?
是啊,你这个小笨蛋,要是没了我,可怎么办呀?
虽然叫我笨蛋,可他的语气却满是宠溺。
我在原地等他,他没有让我挂电话。
他怕我不安,陪我聊了整整半个小时,变着法子逗我开心,讲了许多我们小时候的糗事。
那是我作为穿书人不曾参与的过往,被他这么一说,却犹如身临其境。
哥,如果,我是说如果,有一天你找不到我了,该怎么办?
那还能怎么办,继续找呀。他的声音里充满着不羁,回头
我转身,看见孟逸尘在婆娑的树影中向我走来。
月光如水一般倾泻下来,缓缓拂开他脸上的阴影。
我想,那一刻,我是喜欢他的。
如果是过去,他这样冷淡地骂我笨,我可能会很难过。
可现在,我除了有些心寒,好像也没有别的情绪了。
我似乎已经习惯了面对他的冷漠,只是赸笑道: 是笨了点。
没有继续等他的回复,我打开副驾前的小镜子,补起了刚刚蹭掉的口红。
如今的我,有着四分之一的外国血统,所以骨相立体,皮相妖艳,和从前小白花的样貌大相径庭,不涂点口红显得毫无气色。
孟逸尘在一旁调着导航,我侧过头问他: 哥,回去的时候能不能顺路去一下蛋糕店,我今天生日,还是想吃个蛋糕。
他停下手中的操作: 你自己输吧。
我在目的地那一行里输入了白雅舒常去的那家蛋糕店。
嗯,输好了。
孟逸尘瞥了一眼,又斜眼过来看着我: 去这家?
我点了点头。
他很不屑地嗤笑一声: 行。
车开到后,他只是将车门解锁,让我一个人去买。
我提着草莓奶油蛋糕重新回到车里。
刚坐稳,他便质问道: 你真的要吃这款?
怎么了,不可以吗?
我故意装傻着,这款是白雅舒最爱吃的。
这次,孟逸尘没有不耐烦,只是有些玩味儿地看着我。
不是不可以,就是不太适合你。
那我适合什么?
你更适合黑森林或者提拉米苏,跟你皮肤比较搭。
说完,他笑着启动了车。
我听出来了,他嘲笑我皮肤黑呢。
这可是专门晒出来的小麦色,原来他这么不喜欢吗?
我抱着蛋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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