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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是在 4 月 17 日这天,我们向国际电信联盟(ITU)提出了导航卫星系统的频段申请。
简单来讲,频段就像是给信息开辟的高速公路。
为了不撞车,不同的卫星系统,就要用不同的频段。
当时,世界上已经有了两套不同的卫星导航系统,分别是:
美国的 GPS 系统,和苏联的格洛纳斯系统(苏联解体后,这套系统由俄罗斯继承)。
这两套卫星系统,占据了卫星通信的黄金频段。
没办法,作为后来者的我们,就只能选择次优频段了。
然而,但想要拿到这个频段,却并不是那么简单。
因为看上这个频段的,不只是我们。
就在我们申请频段的同时,欧洲也来申请了。
虽然中欧双方没有商量过,但却很默契地在 11***MHz~1215MHz 段内重合了。
好的频段,谁也不想拱手让人。
有他没我,有我没他
国际电联,你说这事儿怎么办吧
国际电联也不敢做主,只能摆出两条原则来:
先用先得,逾期作废。
这两条原则,对刚刚起步的北斗团队来说,都相当致命。
先说这个逾期作废。
国际电联规定,频段申请的有效期以提交申请日期开始计算,只有短短 7 年。
换句话说,中国必须在 2007 年 4 月 18 日零点之前成功发射导航卫星,并成功播发信号。
这样,才能合法占据这个频段。
没办法,这就是王的***——规定(龟腚)。
可是,按照中国团队的计算,他们最早也要到 2007 年底,才能发射首颗卫星。
这也就意味着,想要拿下这个频段,他们必须加班加点,提前半年完成任务。
这么大一个项目,能按时交付已经很了不起了。
提前半年,那可真是神仙速度了。
别说在中国了,就算是放眼全世界,也几乎找不到这样的案例。
而更致命的,则是另一条原则先用先得。
谁先成功发射卫星,并且使用了那个频段,谁就有权利占用那个频段。
如果说前一条原则,是给我们定下了一条死线;
那先用先得的原则,则是一枚不定时的炸弹。
谁知道他们欧洲卫星,什么时候就成功上天了啊
或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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