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章

贼鸥之歌 饿夜 2025-05-22 16:34: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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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 岁时,我突然拥有了“偷走”的能力。

不管是橡皮、现金还是爱情,只要我想,它们就会全部属于我。

而现在,我已经找到了能彻底改变命运的终极目标——我一定,一定要偷走凌潇的人生。

1.我叫楚洵,今年秋天正式升入全国屈指可数的高等学府——京大,就读于建筑系。

我的脑子很灵光,写得一手好字,在入学之初就加入电影社,更以极快的速度成为社团内的核心社员。

不夸张地说,短短一学期时间里,我已经成为大一乃至整个建筑系的风云人物,这都归功于我拥有独一无二的“天赋”——占有,你也可以理解为,偷走。

2.奇迹发生在 16 岁的夏天,同学的爸爸去巴黎出差后,带回一支钢笔作为礼物,那天他把钢笔带到了学校。

那真是一支漂亮的笔。

同学说,这支笔只能在巴黎买到。

一整天里,这支钢笔彻底占据我的脑海:“如果它属于我就好了”,这种想法在心里不断回想,在某个瞬间我突然感到轻微的眩晕,而后钢笔突兀地出现在我手中。

明明正使用着钢笔的同学仍写着什么,没有意识到他的钢笔已经易主。

坐在前排的王灿灿在这时突然转过头来,“洵洵!

你的钢笔能再再再再借我用用吗!”。

我将钢笔递给她,而她笑着道谢,转了回去,只留我一头雾水。

直到晚自习结束,也没有半个人质疑钢笔为什么会在我的手里。

“这支笔真的好好看,”原本拥有它的同学在回家前神情遗憾地对我说,“早知道让我爸也给我带一支了,他上周正好去巴黎出差。”

于是我终于意识到,我已经真正“占有”了这支本不属于我的钢笔。

3.我出生在苏市一个普通家庭,得益于爷爷过去做生意时的积累,家里留下了一笔可观的存款;但由于爷爷急病发作离世继而产生大量花销,这笔缩水的财富就变成了家庭的“底气”,不能随意挥霍。

因为爸爸的“守财”,他们的夫妻关系也日益冷漠;他们在生活中感知不到太多幸福,所以眼中渐渐只能看到自己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我们已经像三个房客般在同一屋檐下生活。

所以你应该可以体会到一支来自巴黎的钢笔对我来说的不可企及:我